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需正确处理五大关系

2018-08-28 来源:福建日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局。要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立足于我国乡村的历史传统和社会现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性,正确处理好以下五大关系。

    正确处理乡村振兴与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关系。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必须把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坚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健全机制,夯实基础,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探索多渠道、多样化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径,提高扶贫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重点攻克深度贫困,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到人帮扶为抓手,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增强贫困农户发展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改善欠发达地区和其他相对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更加关注相对贫困、多维贫困,统筹解决城乡贫困,防止农村贫困向城市贫困转移。要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把帮扶政策措施与贫困群众的参与结合起来,通过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摆脱精神贫困,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正确处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乡村振兴与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推进现代化、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继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立健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长效机制,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同时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要素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农村基础设施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努力创造让农村的产业留住人,让农村的环境留住人。乡村振兴战略,关键要靠人才。要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要打破城乡人才资源双向流动的制度藩篱,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渠道,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和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参与乡村振兴。

    正确处理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与强化投入保障的关系。乡村振兴,离不开外部资源的导入,但更重要的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要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强化绿色导向,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让广大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乡村振兴不仅要百姓富,而且要生态美。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立健全以绿色为导向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统一。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注重乡愁文化传承,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保护保留乡村原始风貌、古树名木,打造绿色环保、美丽宜居的乡村,让广大农民在宜居的环境中享受生活,切实感受到乡村振兴带来的生态效益。

    正确处理总体目标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关系。乡村振兴是包括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等在内的乡村发展水平的整体性提升。全面性是乡村振兴的显著特征。我们必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必须遵循乡村发展规律,规划先行,分类推进。”要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坚持规划先行,对哪些村整治、哪些村缩减、哪些村做大,都要经过科学论证。要按照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分类指导,因村制宜,精准施策,“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乡村振兴,不能搞去“农村化”,照搬照抄城镇模式,不能千篇一律,一个模式,一种格调,而应类型多样、特征鲜明、风貌各异、多彩多姿。对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要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村庄,要加大力度实施生态移民搬迁。要重视空心村问题,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和城乡常住人口的变化情况,重视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避免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把路修通了、水接上了、房子盖好了,村里却没有人了的现象。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的长期性、艰巨性,牢牢把握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准确聚焦阶段性任务,扎实苦干,科学把握节奏力度,统筹谋划,典型带动,有序推进乡村振兴,避免超越发展阶段。乡村振兴要由“锦上添花”向“啃硬骨头”迈进,由“单项推进”向“内外兼修”迈进,由“千村一面”向“各美其美”迈进,由“从无到有”向“从有到好”迈进,由“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迈进,推动广大农村地区实现乡村创业之美、乡村环境之美、乡村风尚之美、乡村人文之美、乡村秩序之美,让农村真正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在既享有同市民相当的生活品质和公共服务的同时,又要使农村保持乡土田园风光和地方特色,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作者为福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明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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