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化肥抽检为抓手 泉州工商狠抓农资监管查处违法案件30余起

2017-12-12 作者: 来源:人民网

近日,泉州市安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一家农资门店销售的240包不合格化肥,并对经营者处以1.3万元罚款,围观群众拍手叫好。

泉州市工商局坚持以化肥抽检为抓手,狠抓农资监管不松懈,有效维护了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以来,泉州全市系统共查处销售不合格化肥、无照经营农资等各类农资市场违法经营案件30余起,罚没金额6.4万元,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

前阶段,该局组织对永春、德化、南安等农业生产重点县(市)的多家农资经营网点销售的化肥实施抽检,共抽检化肥39批次。抽检结果显示,被抽检的化肥共有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10.3%。抽检结果中,不合格的复合肥料有3批次、掺混肥料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是氯离子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外在标签不符合相关标准。

面对不容乐观的抽检结果,泉州市工商局果断采取措施强化执法,对销售不合格化肥的经营户立即立案调查,力求做得调查快、审批快、告知快,结案快。与此同时,组织人员加大市场巡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和查办案件。与此同时,该局通过相关媒体、网站,对于农资抽检结果、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同时还面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资消费者在购买农资商品时应着重注意四个环节:一是查看商家是否具备经营资格。在购买农资商品时,一定要到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商家购买,注意查看商家证照是否齐全。二是要注意查看“包装标识”。要仔细查看商品的包装是否规范,厂名、厂址标注等是否清楚。三是看清包装上标明的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不要购买“生产日期”、“失效日期”不明或者“临近失效”的农药、种子、化肥,包装产品的瓶子或袋子是否密封完好。四是保留好有关凭证。农资消费者在购买化肥等农资产品时可以要求查看本批次商品的检验报告,并确认化验单的化验时间与出厂时间是否一个批次,认真阅读说明书内容。

此外,泉州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还在全市成立500多个乡村消费维权站点,利用村民联络员贴近群众的优势,将维权站点建成矛盾的缓冲器、信息的情报站、调解的立足点,及时妥善处理农资投诉,化解纷争;引导农资经营户签订含有“质量投诉先行赔偿、质量投诉主动举证”等诚信承诺条款的责任书,加强自律,倡导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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