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五个强化”助力精准脱贫

2018-08-17 来源:龙岩农业信息网

龙岩贫困面广、贫困人口较多、贫困程度较深。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9212户、110700人,有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比重全省最高。龙岩市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市“三大战役”之一,重点围绕“精准”二字下功夫,通过“五个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配强队伍。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把脱贫攻坚列入全市“三大战役”之一,根据工作需要充实扶贫力量,在市脱贫办原只有一个扶贫科的基础上,增设督导评估科、扶贫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保持在10人以上。各县(市、区)也配备脱贫办专职工作人员10名以上,乡镇配备专职脱贫干部1名以上。二是高位推动。市、县、乡、村四级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构建市级推动、县抓落实、工作到村、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2017年,市委常委会9次、市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四次现场推进会、15次脱贫攻坚专题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还经常现场协调、现场推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完善政策。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42份脱贫攻坚政策性文件,其中2017年出台25份,形成精准扶贫政策支撑体系。持续加大投入,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从2016年的10416万元提高到2017年的12919.52万元。 

  二、强化动态管理。一是严把政策。2017年,市级举办2次综合业务培训、3次动态调整业务培训会,全面提高扶贫干部政策把握的准确性、贫困进退标准的精准性和程序的规范性,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二是规范程序。坚持“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认定”程序和“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制度,做到过程透明公开、结果客观公正。全面实行“五查五看”识别方式,严防优亲厚友、人为拆户并户和平均分配等错误行为,做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并及时完整录入国网。三是比对甄别。以村为单位,采取由脱贫干部抽查调查为主,干部走访调研为辅的办法,解剖麻雀,分析成因,找准方向,提高质量,做到“一个不漏”。将精准扶贫信息与住建、公安、人社、公积金中心等部门信息数据逐一比对甄别,力争“一个不错”。 

  三、强化精准施策。一是生产扶持。2017年,全市扶持17628户、58331人次实施生产发展项目,其中种植业9707户、32548人次,养殖业6450户、20768人次,加工业446户、1529人次,商业1025户、3486人次。参与光伏发电项目3272户。二是就业援助。2017年,全市共组织1.01万名贫困人口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7.2万元,实现就业0.6万人。完成雨露计划培训28476人。全市各类新型主体吸纳3296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月均增收1380元,购买就业岗位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895人,人月均增收1400元。三是建房补助。2017年,共落实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对象9846户、34670人,完成省下达任务31688人的109.41%。其中国定1733户、5360人,完成任务的102.78%;省定1911户、6531人,完成任务的103.8%;同步搬迁22779人。四是金融扶贫。今年1-4月,全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852户贫困户担保贷款2693.84万元,累计为贫困户担保贷款47505.41万元,累计扶持12557户贫困户发展生产,贫困户平均覆盖面为32.91%。五是教育资助。2017年,全市发放非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助学资金1.74亿元(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困难学生11.62万人次。其中学前教育阶段幼儿8160人次、1071.22万元;普通高中阶段学生7615人次、844.32万元,免学费惠及16802人、1976.26万元;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助学金5207人次、243.7万元,免学费惠及53685人次、3443.42万元;高等教育国家助学金5889人、1027.63万元;市县财政共资助在校大学生3891人、485.25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贫困大学生10561人、7365.44万元。六是医疗救助。2017年,全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际发生医疗费用10023.96万元,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9590.42万元,基本医保报销人数37107人、8550.0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 6422.37万元,大病报销1486人、301.03 万元,医疗救助人数 30934 人、1633.57万元,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报销13423人、193.15万元(第一道补助  12291 人次、126.45万元,第二道补助1504人次、66.7万元)。七是生存救助。把可支配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把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人口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做到应纳尽纳。2017年,全市现有农村低保对象19194户、37487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叠对象”9678户、20931人;全市发放农村低保金9586.63万元,人均月补助240.61元。八是生态扶贫。2017年,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95人担任生态护林员,平均月工资810元;补助5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营林生产共98.32万元;补助68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林下经济发展资金68.01万元;优惠20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异地搬迁建房用林面积达1.711万平方米;为1402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生态林补偿资金308.27万元;为693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水土流失区燃料补贴399.78万元。九是社会扶贫。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和商会挂钩帮扶贫困村、结对帮扶贫困户,引导各类办学基金、奖学基金把扶贫对象子女上学纳入资助范围,及时在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发布扶贫需求、资源供给等信息,搭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互动平台。2017年,全市共有73家企业(商会)挂钩帮扶65个贫困村,希望工程资助911人、419.37万元,春蕾计划资助316人、62万元,光彩助学资助1092人、380万余元,金秋助学助1850余人、330万元资,千万启明工程筹资20多万元资助200人;慈善总会扶贫助学资助273人、65万余元。 

  四、强化精准管理。一是信息化平台管理。按照“全面反映贫困户生产生活实际、准确反映贫困户各类保障政策落实、动态反映贫困户脱贫全过程”的要求,率先在全省建成市级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平台于2016年12底基本建成,目前,已与住建、公安、工商、公积金中心、医保中心等有关部门数据信息实现对接,逐户比对,逐一甄别,提升贫困识别精准度。根据贫困家庭实际、脱贫措施实施,逐户统计,逐级汇总,形成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统计表,实现脱贫措施落实的线上动态监管;逐月统计贫困家庭收入情况,逐项比对各类保障落实情况,实现贫困退出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还开发扶贫资金在线监管功能模块,贫困户可通过手机APP直接查询自己享受到的帮扶资金到户情况,公众可直接查看各类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把扶贫资金晒在阳光下,实现“贫困识别全方位甄别,贫困退出全过程监管,扶贫资金全流程管控”。二是激励性扶贫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成果的方式,引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的优势,在扶贫项目支持中引入竞争上岗机制,在项目实施效果考评中引入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机制,搭建政府、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载体,让贫困户通过竞争方式,选择自己想做的、能做的、会做的产业发展,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无获,全方位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2017年,全市有126个乡镇实施419个竞争性产业扶贫项目,共有5751户、19304人次受益。三是挂钩帮扶机制。出台挂钩帮扶帮扶工作方案,制订挂钩帮扶“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纪律要求,按照干部挂钩帮扶贫困户“五个一”、部门挂钩帮扶贫困村“四个一”、市(厅)级干部联系帮扶贫困乡镇“三个一”的工作要求,实现干部挂钩帮扶贫困户、市(厅)级领导挂钩联系贫困乡镇、部门挂钩帮扶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派驻、村级聘用扶贫协理员“五个全覆盖”。全市有贫困人口的1818个村均聘用了一个村级扶贫协理员。四是贫困进退机制。出台《龙岩市完善精准扶贫管理机制的意见》、《龙岩市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方案》,对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和新增或返贫对象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识别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起精准扶贫管理机制。五是政策落地机制。实行脱贫攻坚每年一次审计、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季报制度,将脱贫攻坚列为纪委监委的监督重点,加强纪律的约束与震慑,确保政策不延误、不走样。实行每年举办2期以上扶贫综合业务培训制度,提升扶贫队伍业务素质。编印《脱贫攻坚二百问》、《扶贫干部培训教材》等,分发到县、乡、村干部手中,提高政策知晓面和准确度。六是党建引领机制。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党政正职保持稳定的规定,并推及至贫困乡镇党政正职,为贫困县、贫困乡镇如期实现摘帽提供组织保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在380个贫困村和20个党建示范村选派干部驻村任第一书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有帮带能力的党员,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结合“10·17”国家扶贫日,在全省率先开展脱贫攻坚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表扬系列活动。 

  五、强化精准监督。一是从严督查考评。下发《干部挂钩帮扶贫困户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县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市直单位和中央、省属驻岩单位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等三个考核办法,把脱贫攻坚列为市对县、对部门、对干部绩效考评内容,建立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每个干部的考评机制。印发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方案,采取县域间定期交叉督查检查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方式推动工作,并将督查结果在季度通报时直接采用,在年度工作成效考评时直接作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计分依据。二是从严执纪问责。制定出台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具体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没有正确履行职责的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明确规定追究责任的四类21种情形及问责方式。开展“1+X”专项督查助推精准扶贫行动,开展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把教育和医疗列为2017年精准监督的专项督查内容,紧盯主体责任、政策落实、项目资金和脱贫实效,对涉及资金的审批、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纪律约束和震慑,确保脱贫攻坚有序推进。三是从严监管资金。严格按照各类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把资金用途,规范拨付程序,严控资金沉淀。实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一月一统计制度,及时掌握资金使用进度,对拨付使用进度慢的,实行每周一统计、通报制度,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 

  全市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2016和2017年全市完成减贫113152人,完成造福工程扶贫搬迁69998人。2017年,全市实现80个贫困村(详见附件8)、7个贫困乡镇、1个贫困县(长汀)摘帽。至2018年上半年,全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已累计为贫困户担保贷款48319.81万元,累计扶持1265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存量贷款35718.84万元,扶持1063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贷款覆盖面达27.87%。2016年和2017年,在全省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龙岩市均位列第二,并分别获省委、省政府奖励资金1000万元;在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中,连续两年获第一名,2017年获中央扶贫资金绩效奖励资金600万元。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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