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德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超额完成任务
2019-03-12   来源: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是中央和省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并列入省粮食安全考核及省对市县农业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市政府非常重视,专题部署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46号)精神,及时将我市的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面积62.4万亩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并成立以黄建龙副市长为组长的水稻生产功能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承担日常工作。  

  按照省厅的时间节点,我市顺利完成水稻功能区划定工作,划定面积65.51万亩,比任务面积多划3.11万亩。其中,蕉城区6.60万亩,福安市7.37万亩,福鼎市12.80万亩,霞浦县10.30万亩,古田县11.73万亩,屏南县6.61万亩,寿宁县4.52万亩,周宁县4.45万亩,柘荣县1.13万亩。  

    在划定的基础上,我市将做好2019年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根据省厅下达的任务指标,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将各项指标落实到位,同时按照各指标任务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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