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城峰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 助推乡村振兴
2019-07-12   作者:陈楠 彭佳   来源:东南网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7月2日,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召开2019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提振“担当尽责、激情创业”精气神,明确目标,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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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锋镇召开2019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彭佳摄)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势在必行的重要国家决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从根本上建立产权关系更加明晰、农业经济与市场竞争更匹配以及社区公共服务更有利于农村长远发展的基层社会经济组织系统。

城峰镇位于永泰县城东郊,总面积88.18平方公里,辖15个村,1个林场,3个居委会,138个村民小组,共有10406户,人口30059人。城峰镇境内四面环山,大樟溪横贯全境,两岸土地肥沃,气候温和,宜种各种农作物及水果,特色农业基础良好,全镇水果栽种面积达17680亩,盛产各类果蔬,其境内特色产品青梅果酒,更是名扬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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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峰镇镇长王勇致辞发言(彭佳摄)

“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明晰农村集体资产的归属,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的权能,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增收。”会上,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镇长王勇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有利于优化农村资源要素配置,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是一项政策性、时间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城峰镇政府前期已展开了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合理量化到人,确权到户。

主持本次工作会议的城峰镇副镇长朱丽群指出,城峰镇党委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非常重视,经常组织干部走进村民家中,给村民们答疑解惑,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大会邀请了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华作为培训动员大会主讲人,对国家政策进行了全面的解读,帮助各村参会代表深化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并系统的讲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方向、步骤环节,以及各项法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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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华培训演讲(彭佳摄)

“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基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需要心态上的改变。”陈华指出,本次大会对城峰镇基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积极作用,有利于调整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有效提高基层干部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帮助他们具体展开工作,系统性整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

本次大会的顺利召开,得到了福建省法务会计促进会的大力支持。福建省法务会计促进会作为法务会计的自律性行业组织,由法务会计或设有法务会计部门的组织机构(企业)以及从事法务会计研究、咨询的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在法务会计组织机构及从业人员与政府有关部门间发挥了桥梁作用。

福建省法务会计促进会会长檀少雄表示,乡村振兴是国家重大战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环,受到了促进会极大关注。未来,促进会将开展更多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活动,将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法律支援,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