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药监局通报2016年上半年食品监督抽验情况
2016-08-01   作者:陈俊杰   来源:福建三农网

7月13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会议,通报了2016年上半年福建省食品监督抽验情况及相关工作信息。

在会上了解到,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6月份公布了2016年上半年第一次食品监督抽验结果。结果显示:该期食品监督抽验,主要集中在全省范围内的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两大环节,重点对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单位、连锁餐饮等食品供应主渠道进行监督抽检,涵盖调味品、蜂产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肉制品、蛋制品等8大类食品,共计37批次样品,未发现不合格样品,总体抽检合格率为100%;抽检项目覆盖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金属等元素污染物、兽药残留、品质指标、微生物及真菌毒素8个大类52个项目,共完成358个检验项次。

据悉,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监督抽检共公布9个大类产品抽检结果信息,其中,福建省2016年6月份抽检的品种中,有水果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糕点、蜂产品,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本级近期的食品监督抽检品种一致,且抽检合格率均高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本级的抽检合格率。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是应对当前食品安全隐患点多面广严峻形势的重要手段,是不断巩固食品安全基础的一项重要的治本之策,是提高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强有力推手。为此,2016年以来,省食药监局结合国家总局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分别印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6年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及时下达了2016年全年食品计划性抽样检验任务。同时,认真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测任务。通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抽样和检验服务。目前,两批食品监督抽检公开招标工作经过评标、中标公示、异议、答疑等程序,已圆满完成,相关抽检安排均落实到位。在承担抽检任务的检验机构抽样和检验实施过程中,我们还将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的考核,督促其依法依规抽检,实时报送抽检结果,按月实行统计汇总,适时分析研判检验数据。

对于2016年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具体要求,该负责人归纳为以下五点:“一是2016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主要有两个任务:国家转移省局食品监督抽检和省级匹配食品抽检任务,原则上按照全年任务均衡推进实施,抽检产品应当覆盖本省在产食品获证生产企业;二是实现高风险食品按每季度抽检一次,较高风险食品按半年抽检一次,增加季节性和节令性食品抽检频次;三是抽样优先安排在食品经营环节,经营环节不能满足抽样数量时,在食品生产环节补充抽样;四是抽样地点覆盖省内全部县(市、区),被抽样单位应当涵盖经营环节的不同业态;五是加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增福建省2256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落实的督促,要求市、县两级局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积极主动向当地领导汇报,争取当地财政支持相应的抽检经费。”

为了更好地开展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认真按照新《食品安全法》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及时公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并适时召开通气会,通报食品抽检工作情况。对于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要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督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封存相关批次的不合格食品,主动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原料要现场查验控制情况,封存有关台账。对不合格食品的销毁、无害化处理要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要深入追查生产、种养殖源头。调查发现涉及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将线索信息移送或通报相关部门。发现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涉嫌犯罪的,一律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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