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企业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复查
2019-09-04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进一步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局文件精神,8月中下旬泉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复查。由分管领导郑华江副主任带领有关科室人员,先后到晋江军供站、金谷粮油、惠安收储公司、惠安军供站、永春购销公司以及顺益米业等6家企业,按检查要求,重点对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等

八方面内容开展复查。

复查过程主要采取察看内页档案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经复查,各受检企业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较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责任有落实,粮食质量档案较完整;收购期间,及时张贴宣传粮食质价政策,明示品种、等级、质量、价格等信息;在粮食收购、储存、轮换环节中,能按相关要求做好粮食质量抽样检测,及时上传“原粮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等。各受检粮食企业总体上能够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诚信经营,严把原粮质量关,未发生粮食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确保粮食质量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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