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泰县人民法院、永泰县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公司签订“生态环境司法+保险”之“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合作协议,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永泰法院开展生态司法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
据悉,本次签约,首次为409棵古树投保“财产损失险”和“古树名木公众责任险”,树种涉及南紫薇、桂花、油杉等7类,最长树龄650年,平均树龄140年,保险金额180万元。
据介绍,此次永泰法院立足县情,与县林业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公司签约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险”战略合作关系,推行福建全省首个“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工作机制,由县林业局联合保险公司对古树名木进行价值评估后投保,一旦受损或发生意外,法院将提前介入,对赔偿责任及数额认定提供法律服务。该举措将增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受损后的及时修复,减轻当事人的经济损失,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对古树名木的关注,提升大家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
永泰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近年来永泰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首推“补种复绿”机制、建立“1+3”多维生态审判专家智库、设立多个便民“司法服务站”、扩大庄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永泰法院紧跟永泰“生态立县”发展步伐,按照全市古树名木司法保护部署安排,创新性引入“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工作机制,并将以此为契机,将“生态环境司法+保险”机制推广到生态森林、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古厝保护等方面,形成从司法审判到司法保护联络点建设,再到“司法+保险”、建立专项基金等的全方位、立体化工作格局,为永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生态旅游城,人居幸福地”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