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治理
2016-08-09   作者: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购进、销售渠道不合法,不按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采取违法手段获得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伪造、买卖、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经营的医疗器械说明书及标签不符合规定、未按要求运输、贮存管理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制度等违法经营行为。

鲤城区召开流通领域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传达了《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公告》,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2015年至今医疗器械典型违法案例宣贯了相关法律法规。安溪县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营造整治工作氛围,鼓励公众通过12331统一举报电话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专项整治期间,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9人次,检查经营企业73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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