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林业局、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林〔2019〕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工作,持续出台政策,加大力度扶持我省林下经济发展,探索走出一条“不砍树,也致富”的新路子。今年1月,省委于伟国书记在长汀调研时,充分肯定我省林下经济发展取得的成绩,要求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下经济,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唐登杰省长也多次批示要求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为此,省林业局、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部署推进林下经济发展。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八个方面内容:一是加快推进林下经济绿色发展;二是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三是做大做强森林旅游业;四是推进林下经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五是建立林下产品质量管控体系;六是强化林下经济发展科技支撑;七是加大税收金融扶持力度;八是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机制。
三、对有关问题的解读
(一)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绿色发展。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明晰发展理念。要坚持保护生态、绿色发展,根据生态环境条件和容量,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发展方式、发展规模。二是明确发展重点。要大力推动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的林下经济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三是确定发展目标。要结合各地林下经济发展实际,合理确定发展目标,达到“不砍树,也致富”目标。
(二)关于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林下种植,重点发展金线莲、铁皮石斛、黄精、灵芝、七叶一枝花、巴戟天、三叶青等常用道地中草药和国兰、龟背竹、棕竹、夏威夷椰子、蕨类等花卉和观叶植物等种植。二是林下养殖,重点发展蜂、梅花鹿、稀有蛇类、棘胸蛙、豪猪、麝等食药两用特种动物的养殖。三是林下产品采集加工,要有序开展红菇、竹荪、灵芝、梨菇等食用菌和竹笋的采集加工,加强林下珍稀菌类的生境保护等。
(三)关于做大做强森林旅游业。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发展森林康养、休闲体验、山地运动、生态教育等“森林+”旅游新业态,培育特色森林旅游线路和精品项目,继续开展森林人家评星授牌工作。支持老区苏区发展红色旅游。二是加快森林景观绿化美化。推进森林景观带建设和乡村绿化,科学开展树种结构调整、森林抚育、林分修复、低效林分改造和景观提升,逐步提升森林生态景观功能。三是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百园千道”生态产品共享工程。
(四)关于推进林下经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示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加强与林农合作,扶持培育示范主体,带动林下经济发展。二是推进精深加工。支持林下经济龙头企业或相关加工企业推进林下经济产品精深加工,带动林下经济发展。三是畅通产品销售。建设林下产品交易市场,充分利用电商平台,解决林下产品销售问题。
(五)关于建立林下产品质量管控体系。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主要林下经济产品标准化建设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支持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二是实施品牌战略。支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鼓励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三是严控产品质量。加强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精确化、信息化管控。
(六)关于强化林下经济发展科技支撑。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基础科学研究。重点加强林下经济种业创新、仿野生栽培、节水保土、无公害防治病虫害、产品精深加工和种植技术规程等方面的研究推广。二是加强政策扶持。扶持推进林下经济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鼓励有实力的林下经济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强化科技指导。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咨询和指导,支持林下经济机具研发和应用。
(七)关于加大税收金融扶持力度。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税收扶持。指导林下经济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轻林下经济企业负担。二是落实金融扶持。积极创新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加强金融信贷支持。
(八)关于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机制。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鼓励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下空间使用权流转,促进林下空间整合优化和合理利用。二是积极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建设,促进森林提质、碳汇增量。三是完善林下经济尤其是森林旅游项目用林用地支持政策。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