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6日,我站结合在罗源举办的全省林木种苗执法及质量管理培训班,召开了福建省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宣贯会,部署开展《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 127-2019)宣贯工作。该标准于9月11日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9〕第3号》发布,12月11日实施,代替福建省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 127-2004)。
会上,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国贵教授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准确把握内涵,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该标准来之不易,经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主要造林树种数量由原来的22个增加到37个,增加了10个树种的裸根苗质量指标;苗木种类由单一的播种苗增加了扦插苗、组培苗、嫁接苗;新增了容器苗质量要求和21个树种的容器苗质量指标。该标准的实施,将大大提高我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造林苗木质量与成效,对促进福建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认清形势要求,强化质量标准意识。有些苗木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质量意识不强,对标准执行不到位,销售合同没有约定质量指标。贯彻实施该标准是完善种苗质量监管体系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我省造林绿化新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三是全面贯彻落实,确保标准实施到位。各地要扎实开展标准宣传培训,将标准单行本发放到全省1000多家生产经营单位,要贯彻实施标准并建立反馈机制,收集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我站将持续跟踪标准实施情况,收集汇总信息为今后修订标准完善积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