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林权抵押贷款,是解决林农融资难的重要措施。怎样做到既满足林农更多、更简便的贷款需求,又能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让“活树”更易变“活钱”,做活绿色银行?近日,三明市自然资源会同市林业、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做好林权抵押贷款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
《通知》明确,国有参股设立的林权收储(流转经营)公司在为权利人利用林权类不动产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收储兜底时,可作为抵押权人以二次(轮候)抵押方式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通知》对抵押登记范围和条件、应提交的资料作了详细规定。对贷款人出现逾期无法偿还等情况指明了解决路径。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林权不动产登记外业勘验服务,压缩林权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申请人材料齐全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