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数字办印发了《福建省“数字丝路”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数字丝路”建设目标:力争到2022年,我省“数字丝路”相关经济规模达到1000亿元,在沿线国家数字化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数字丝路”成为推动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关于“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指示精神,推动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数字经济合作发展,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开展“数字丝路”建设的决策部署。
《实施方案》围绕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信息化领域的交流合作,从强化信息互联互通的枢纽功能、建设国际经贸合作信息化平台、建设人文交流信息化纽带等3个方面,制定了升级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离岸数据中心(平潭)、建设海丝空间信息港、建立丝路网络安全协作机制、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境大数据(福建)服务平台、推进智慧海洋建设、发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效应、促进丝路电商合作、建设丝路智慧口岸、促进数字化转型合作、支持互联网创业创新、建设“数字丝路”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设数字教育平台、建设文化交流信息平台、建设华人华侨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建设“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公共服务平台等17项主要任务。
为强化落实,省数字办还向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征集筛选了51个“数字丝路”建设项目纳入实施方案,总投资额超过500亿元。
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国家发改委和中央网信办联合为我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授牌,这是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数字丝路”是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下一步,省发改委、数字办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切实抓好《实施方案》贯彻实施,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创新引领和激励保障,推动有关单位和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拓展合作项目,提升“数字丝路”的经济效益和国际效益,为我省“海丝”核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