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调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19-12-25   作者: 张颖珍   来源:闽东日报

日前从市低保中心获悉,从2020年1月起,宁德市将调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目前,宁德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包含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两部分。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40%确定,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4%、60%、96%确定。明年1月起,蕉城、福鼎、福安全自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61元、半护理每人每月2526元、全护理每人每月3091元。霞浦、古田、屏南、寿宁、周宁、柘荣全自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771元、半护理的每人每月2282元、全护理的每人每月2793元。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