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湖长制二十件大事
2020-01-14   来源:瞭望福建

福建省河长办近日发布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二十件大事,具体如下:

1、木兰溪治理经验升级为中国名片。《一张蓝图绘到底、绿色发展惠民生一一福建莆田市木兰溪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入选中组部工作案例,水利部将木兰溪纳入全国首批示范河湖建设,14家中央网络媒体用8个语种传播木兰溪治理模式,木兰溪治理经验由中国样本升级为中国名片。

2019年河湖长制二十件大事

(莆田木兰溪——蔡昊摄)

2、福建河长制工作荣获国务院激励奖励。我省于2014年在全国率先实施河长制,总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19年被国务院通报表彰,连续两年获得国家9000万元专项奖励。

3、省级总河长高位推动河湖问题综合整治。省级总河长亲自部署,全力推进全省河湖“清四乱”、小水电生态改造、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和小流域水质提升四大攻坚及“无人岛”专项整治。各市县区着力突出问题解决,加大河湖整治力度,泉州探索霞陵溪等15个流域生态样板,莆田配建木兰陂等十大生态亲水公园,福州、三明、宁德等地引入PPP参与河湖治理,周宁县全域治水机制得到省级总河长批示肯定和水利部推广。

4、在水利部河湖长制总结评估中名列前茅。2019年5月下旬,省本级和厦门、漳州、莆田、龙岩、南平、三明六个设区市,在接受水利部委托的河海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所高校开展的国家对各省河湖长制总结评估中均名列前茅、受到两个考核评估组的高度肯定。

5、涉河涉水相关规章法规密集出台。在全国率先把河湖长制主要内容纳入《福建省水资源条例》和《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11月1日《福建省河长制规定》正式实施,对河长制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河长巡河、考核问责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出台了《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宁德市河湖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等。

6、各级人大政协助推河湖长制持续发力。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合开展水污染防治法专项检查,加大河湖长履职监督;省政协开展“落实河长制防治水污染”专题调研,召开30多场座谈会、察看60多个流域和治理点、提出16条对策建议;龙岩市三级人大联动监督25条重点小流域,泉州市设立人大代表河湖长制观察团,厦门市聘请“人大代表河长”和“政协委员河长”,漳州、三明市政协开展涉河涉水相关调研。

7、各级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作用凸显。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不断发挥作用,全年开展联合执法308次、发出检察建议103份。省检察院与福州军事检察院建立六项协作机制,抓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武夷山市检察机关零距离护航河长制,长泰县检察机关组建骑行护河志愿队。

8、全国首个设立省级审判机构派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并实现全省三级全覆盖。12月31日,我省72个法院在省市县(区)三级河长办同步举行“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挂牌仪式,目前全省派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联络点已达94个,实现“全覆盖”。

2019年河湖长制二十件大事

9、全省河湖执法进一步加强。龙岩、宁德、漳州、南平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道警长,加大涉河涉水违法事件打击;三明市12个县(市)全部设立生态综合执法机构,实现水环境违法案件快查、快办、快审、快处;漳州市、晋江市、新罗区将巡河纳入社会矫正对象社区服务内容,要求社矫人员履行巡河义务。

10、“五个一批”监管机制获得水利部推广。实行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会商一批、挂牌督办一批、依法查处一批、严肃奖惩一批的“五个一批”工作机制,获得水利部和省“两办”转发推广。

11、评选首届福建省十大“最美基层河长”、十大“最美民间河长”。全省共推荐48名基层河长、85名民间河长参加网络票选,评出木兰溪涵江段河长、涵江区副区长朱建华等10名为“最美基层河长”,平潭西溪社会志愿者、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干事林岚彬等10名为“最美民间河长”,并为首届“最美基层(民间)河长”举办培训座谈、颁发荣誉证书。

12、发布全国首份《河流健康蓝皮书》。成立了福建省河湖健康研究中心,探索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河湖健康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首次对全省179条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进行全覆盖评价,据《蓝皮书》显示,我省河流健康合格率达96.1%、优于全国平均水平;闽江、九龙江、汀江、晋江、赛江、鳌江、霍童溪等主要河流健康状况良好。

2019年河湖长制二十件大事

13、河长制信息综合管理系统3.0正式上线。汇聚了35类1.5亿条涉河涉水信息,增设了1330多处河湖监控探头,形成河长“一张图”,福安市穆阳溪作为全国首条“智慧河湖”在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正式亮相;全国首个举办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操作技能竞赛,全省10支代表队、48名选手参赛。

2019年河湖长制二十件大事

14、四级河长办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办按照“集中办公、实体运作”加强建设,全省第二轮挂职干部顺利交接到位、优秀骨干得到保留;省级抓了6个县、33个乡镇河长办规范化建设,开展了基层河长办负责人、信息宣传和业务技术骨干等培训,各地还采取岗前培训、以会带训、异地实训、交流轮训等强化队伍综合素质,南平市、安溪县、永春东关镇等河长办建设进步明显。

15、省河长办与水保监督、水文监测系统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水文测站人员及河道专管员联动机制,协同排查、及时预警,防止水浑水浊等问题,有效推动水土保持和河湖健康。依托各级水文队伍提供巡查巡测、水质监测、水情预报等技术支撑服务,省水文中心选派1名副局长到省河长办挂职,要求各市县比照省级模式加快推动河长办与水文部门对接融合。

16、全省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全部划定。在原有河道岸线蓝线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全省41条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并公告,成为全国19个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的省份之一受到水利部表扬。

17、河湖长制宣传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全年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福建河湖长制达1500多篇,编辑出版《悠悠闽水情》《河韵千古流》《新时代“河官”》《河湖守望者》等4部书籍;在抖音平台发起“清新福建·美丽河湖”挑战赛,在新华网推出“养生有一套”专栏,持续展播“八闽幸福河”;参加水利部“建设美丽河湖”有奖征集和“守护美丽河湖”微视频大赛共有20篇(部)作品获奖,获奖数量、档次均居全国各省第一。

2019年河湖长制二十件大事

18、泉州市创办河长学院及河长制主题馆。11月26日,泉州市河长办与泉州师范学院签署共建协议,举行泉州河长学院揭牌仪式,并建设泉州市河长制主题馆,德化等县(市、区)同步建成6个河长制文化长廊、主题公园等宣传窗口。

19、社会力量参与河湖保护成大趋势。省河长办与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持续推进“河小禹”“巾帼护河”“企业河长”等专项行动,漳州市组建“百镇千村护河队”、龙岩市组建135支“巾帼护河队” 、三明市组建百姓志愿护河队、武平县探索“垃圾兑换超市”等。

20、河湖长制考核应用逐年深化。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省效能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小流域“以奖促治”、生态补偿、山水林田湖草资金分配、安全生态水系项目安排等挂钩。

责任编辑:小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