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
2016-08-11   作者:   来源:南安市农业局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体,并以此为生计来源,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具体专业技能、相关的经营管理能力,且收入高、获得社会尊重的新型农民。新 型职业农民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主动选择 和必然要求,是破解发展现代农业的瓶颈,着力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关键问题,加快构建“产业市场化、经营规模化、主体法人化、生产标准化、服 务社会化”相结合的“五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并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统筹协调发展的关键举措。
近日,福建省南安市出台了《南安市南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及条件、认定程序、准入及退出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推动南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创造了条件。
南 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可以享受以下扶持措施:1、金融支持: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为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提供金融授信和优惠政策。新型职业农 民发展的种养业项目,优先参与农业政策性保险。2、项目支持:现有农业优惠政策和项目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3、教育培训:引导、鼓励和帮助新型职业农 民主动更新知识,提升从业素质和能力。4、指导服务:组织农业科研院校专家和有关部门专业人员,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农业创业和“五新”应用指 导,帮助他们提高创业能力。5、激励表彰: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作为我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对象,优先推荐参加泉州市、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 选,优先推荐参加团中央、农业部组织的“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优先推荐农业部组织的“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资助对象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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