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农户自愿是第一原则!
2020-01-16   来源:土地论坛

土地流转,现在在农村很常见了,土地流转一方面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将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空出大量时间去做更多的事情,确实,村里的人越来越多的去往城里上班了,很多家庭的土地都被迫荒废了,与其让自家土地荒废在那里,把它流转出去能赚一笔钱不说,也可以给自己省很多事情;另一方面,大量的土地通过流转集中到一起,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双赢的局面,何乐而不为呢?

前阵子看到一个节目,说是某地为了完成4000亩高标准蔬菜保供基地的任务,在没有和村民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铲除了田里的作物,强行推进土地流转,此时田里的农作物还没到收获期,便被挖掘机强行铲除,当季就损失很大。本来是一个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蔬菜产业的民生工程,这样一做就变了味儿。

所以问题来了,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是否就可以不顾农户意愿,强行进行流转呢?流转应当遵循怎样的原则?

其实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在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发布会中,明确说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所以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应该是农民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强迫农民流转,也不能阻碍农民的流转。

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强调,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政绩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

《意见》再次强调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利,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抵押和担保的权利,要不断赋予其更加完善的权能。

土地的流转是为了激发出更大的活力,但流转不流转土地,是承包农户自己的愿望,是他自己的选择和决定,谁也不能强迫,要坚持农户自愿是第一位原则,如果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不顾农民意愿、强制性进行流转,也就违背了流转的初心。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