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0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成效明显
2020-07-17   来源: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

根据《种子法》规定和国家、省“双打”绩效考核有关要求,福建省林业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分层级抽调人员开展县级自查、设区市和省级抽查,检查人员及时深入种子仓库、苗圃地和造林地,对2020年的种子和造林使用的苗木分别进行抽样和现场检测,详细查阅了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相关种苗档案、工程造林作业设计和种苗招投标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带回种子样品进行室内质量检验,至6月底,已全面完成了抽查任务,抽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质量抽查方法明显改进。全省共抽查了367个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抽样检测了11个种批、536个苗批。其中苗木使用单位148个,占比40.3%,造林地苗批230个,占比42.9 %,造林地苗木抽查比例大幅提升,从使用环节把好了造林绿化苗木质量关,实现了抽查方法从苗圃地向造林地转变。

二是种苗质量总体水平较高。省级抽检4个种批,合格率100%,较去年提高 37.5个百分点;抽检46个苗批,苗批合格率95%,较去年提升6.4 个百分点,种子、苗木质量较去年明显提升。

三是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较好。被抽查单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率、标签使用率、档案建档率、种苗质量自检率和检疫率较往年显著提升,种苗质量管理制度较好落实,种苗市场监管日趋规范,实现了种苗质量可追溯管理。四是种苗市场秩序有力维护。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抓好整改,涉及种苗违法的,给予立案查处,以起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宣传效果。五是造林绿化成效得到保障。通过抽查,全面把好了苗木出圃关,防止不合格苗木出圃;特别要求工程造林作业设计要明确良种使用和种苗质量要求,严禁使用无证、无签和质量不合格的苗木上山造林;保障了全省造林绿化用种用苗质量和成效。

责任编辑:郑丽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