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食药监分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药品抽样工作
2016-08-19   作者:徐海滨   来源: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维护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莆田市秀屿食药监分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药品抽检工作,着重提升药品抽检针对性和抽检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药品抽样人员业务培训。我局组织抽检人员认真学习《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让执法人员熟悉药品检验的基本知识,掌握抽检的方法和技巧,严格执行药品抽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  

    二是药品抽样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实行药品监管、抽检、执法检查同时开展,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来带动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在抽样工作中仔细核实被抽药品的贮藏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标签上的药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等是否清晰规范,库存量、进货凭证、药品检验报告书、购销合同等相关资料。  

    三是在药品抽检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现场讲解向管理相对人和群众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假劣药品辨别知识及药品快检和抽样的意义,使管理相对人和群众树立了安全用药的意识和培养了辨别假劣药品的能力。  

    四是重点环节抽样与确保覆盖面相结合。把农村药品市场和使用环节作为监督检查和抽检重点,抽检单位覆盖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其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目前已累计抽取21批药品(其中针剂4批,栓剂1批,其他制剂16批)进行抽样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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