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持续强降雨,湖北省鄂州境内江河湖库持续高水位,并出现严重内涝,导致新造林地、苗圃地、经济林地等大量被淹,部分林业生产大棚、电力设施、林区道路等被破坏,给林业生产带来严重损失。灾情发生后,鄂州市林业局不等不靠,在搞好防汛抗灾的同时,积极开展林业生产自救。
一是靠前指挥,深入防汛抗灾一线开展各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一方面按照市防汛指挥部要求,分别带队每天轮班坚守在沼山镇东井大题8号哨棚24小时查险护堤,另一方面按照责任分区分别深入三区和局直生产单位,查看灾情、了解情况,开展林区山体滑坡等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重点部位重点防守,一旦发现险情,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处置。
二是科学抗灾,专家服务队分赴灾区指导生产自救。针对不同受灾情况,林业专家服务对分赴灾区,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引导、指导林农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灾后重建。特别是对今年新造林地、苗圃地、低洼林果基地,指导林农加强受淹后的管护,及时扶正倒伏的苗木,抢排苗圃渍水,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大灾后不发生大的病虫危害,最大限度降低受灾损失。
三是全面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为更好地应对新一轮的强降雨天气,市林业局进一步加强值守,局机关、二级单位和东井大堤责任地段,全面严格执行局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责任制及灾情日报告制度,明确要求当班人员要及时掌握各地灾情动态,认真做好当日汛情处置、灾情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重大突发情况及时向省、市相关部门报告。
据统计,截至7月12日,全市林业受灾面积达331003.4亩,其中,生态林受灾面积为17604亩,经济林受灾面积为5917亩,苗圃受灾面积为7482.4亩;成灾面积28317.4亩,经济损失5449.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