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财政厅消息,在经济恢复性增长带动下,我省财政收入延续保持一季度较快增长态势,1—4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343.61亿元,同比增长3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80.74亿元,同比增长32.8%。与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比,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7.3%。
税收收入增幅进一步提升。1—4月,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946.98亿元,同比增长32.8%,比一季度提高3.4个百分点,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2.5%。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和投资加快密切联系,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带动下,4月当月国内增值税同比增长46.6%,剔除免抵调增增值税,增值税直接收入同比增长39.9%。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增长带动下,4月当月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59.4%。
各地区地方级收入增幅较大。4月当月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国内增值税和非税收入增收带动下,同比增长98.8%;福州在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房产税增收带动下,同比增长53.9%;泉州在中化和联合石化企业税收净增收和免抵调增增值税增收带动下,同比增长49.2%;宁德、厦门当月地方级收入同比增长也超40%。其中,福州、厦门、泉州地方级收入合计占增量比重为85%。
在收入增长的同时,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9%,其中民生支出1290.3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9%,持续保持七成以上。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住房保障、商业服务支出同比分别增长22.6%、15.7%、14%、1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