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更好服务生态环境发展大局,将乐县人民法院、将乐县检察院与我会常务理事单位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会签订了《关于建立“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的意见》。
该工作机制确定了“生态司法+碳汇”的联动快调工作机制、生态司法碳汇基金、实施碳汇认购生态修复机制、碳汇认购程序、碳汇专家人民陪审员、“碳中和”志愿者服务宣传等方面的内容。
签约结束后,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范凯经理以“气候变化与林业碳汇”为题开展讲座。福建金森将积极宣传生态资源保护法律知识,生态资源司法保护的创新举措和良好成效,推动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进一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