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创业就业,厦门市人社局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进一步降低了申请门槛,扩大了创业扶持对象范围。申请受理工作已于本月开始,符合条件的厦门创客们,可登录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ggfwwt-auth/zdcypt/in-dex)进行申报。《通知》支持个人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扶持对象2019年1月1日之后在厦创办经营实体,符合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条件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启动补助。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2019年1月1日之后在厦租用场地创办经营实体,符合创业场地补贴条件的,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第1-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户·月、400元/户·月、300元/户·月。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2019年1月1日之后在厦创办经营实体,每吸纳1名人员就业,符合创业项目带动就业奖励条件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年度奖励不超过1万元。
经专家评审,入选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参加成果展示推介活动的,每个项目给予2000元的入库项目奖励。
在厦门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中,对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个、5万元/个、3万元/个一次性奖励。
厦门还将组织专业对口、经验丰富的创业指导专家,采取预约对接服务方式,为有创业意愿的初期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服务。( 钱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