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对农药生产企业开展联合监督抽查
2021-10-29   来源: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泉州市农药生产企业监管,保障农药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农药管理条例》《泉州市2021年农药生产环节随机抽查及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要求,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于近日,联合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药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抽查工作。

本次监督抽查在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随机抽取抽查人员及晋江市、永春县农药生产企业各1家。晋江市抽取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永春县抽取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经现场检查发现: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涉嫌未经审查在网络上发布农药广告。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成品仓库中农药包装箱内未附有质量合格证;涉嫌未经审查在网络上发布农药广告。

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广告法》规定行为由市市场监管局按工作程序转晋江市、永春县市场监管局处置,处置结果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包装箱未附有质量合格证问题,请永春县农业农村局督促整改,整改结果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责任编辑: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