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着力“四个强化”,围绕“六绿工程”,全面推行林长制:
一、强化林长制组织建设。
泰宁县积极谋划,主动靠前,2021年4月在我市率先挂牌成立泰宁县林长办公室,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泰委办发〔2021〕2号),在全市率先启动林长制工作。确定了泰宁县三级林长人员名单及责任区域,县委书记、县长为县级林长,负责泰宁县全域,县委分管领导为县级副林长负责下渠镇、梅口等,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县级副林长负责杉城镇、朱口镇等,各乡镇由乡镇党委主要领导担任乡级林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级第一副林长,各包村领导担任乡级副林长,村书记担任村级林长,为做好林长制工作的全面落实,专门设置了“联络员”和“巡护员监督员”,联络员为包村组长,负责联络乡、村两级林长,协调工作,做好落实;巡护监督员由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组成,负责对巡护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全县共设立县级林长2名、县级副林长2名、乡镇级林长9名、乡镇级第一副林长9名,副林长93名,国有林场林长1名、副林长1名,村级林长112名。
二、强化林长制制度落实。
制定林长制考核评价评分细则,通过组织体系队伍建设、森林资源培育、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细化乡(镇)林长制工作,督促指导乡、村两级实现林长全覆盖;制定并印发《泰宁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泰宁县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试行)》《泰宁县林长制督查制度(试行)》《泰宁县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试行)》《泰宁县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试行)》等五项林长制配套制度。以林长办文件细化了各协作单位的相关职责,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并建立“生态司法+林长制”、“林长+检察长”等司法护航协作机制,设立检察院驻林长办公室检察官工作室、法院驻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定期就涉林行政执法、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等工作开展座谈交流,进一部增强涉林行政执法的刚性,强化对林长及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法律监督,全面建立“一林一警”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各级林长依法治林管林责任。
三、强化林长制宣传工作。
县级林长、副林长召开林长制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推行林长制及森林资源保护等各项工作,县级林长签发“泰宁县林长1号令”,从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开展林长巡林等方面提出我县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各乡镇积极强化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单、LED屏幕、宣传横幅、宣传车、进村入户等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宣传公示牌117块,公开责任区域范围、负责的林长、林区警长、专业护林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强化林长制项目建设。
一是“添绿”,2021年造林绿化任务全面完成共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1036亩,“三沿一环”森林景观带完成421亩;“两带一窗口”绿美示范片390亩;村庄绿化20亩,当前我县省级森林村庄10个;其它造林更新4809亩。完成2021年木材战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作业设计工作,现有林改培面积1800亩。
二是“复绿”,落实生态修复工作,已经完成泰宁金湖南会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福建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电站生态整治工程。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工作,也在全面开展。
三是“管绿”,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管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落实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提高审批效能。完成松林改造提升完成5587亩;完成森林抚育面积42715亩,其中:完成松林择(间)伐抚育面积12086亩;完成省级封山育林10540亩。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压实乡镇工作责任,突出抓好松材线虫防控和枯死木清理。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把森林防火关,持续推广“防火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新增树立森林防火宣传牌84块,加大力度排查整改林区火险隐患。
四是“用绿”,林下经济快速发展,列入2021年全省林下经济重点县,建立2021年林业经济项目库,新植崖壁铁皮石斛种植面积360亩,建设古农堂牛树岭铁皮石斛生态园,新修水利堤岸2公里,观光步道5公里、栽植135株大枣树,并将铁皮石斛种源栽种枣树上。全县新增多花黄精500亩,其中梅口水际村林下套种多花黄精300亩。泰宁铁皮石斛“泰斛1号”崖壁仿生栽培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列入市级科技项目。泰宁铁皮石斛荣获2021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政泰牌竹砧板荣获2021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称号。完成杉木三代良种苗出圃112.6万株,合格率为95%,为2021年造林绿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大力培育和发展大户经营、合伙经营、合作经营、股份经营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创建家庭林场示范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林下种植示范基地,辐射带动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2021年新增东晟林场为省级家庭林场标准化建设单位。
五是“活绿”,做好林业改革发展工作,落实优化林权办证工作,4月成立了由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组成的林权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负责依法受理调处全县范围内林权争议和涉诉涉访案件。完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程序及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林权管理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系统。健全完善森林资源流转交易运行制度,推行林票制度改革,2021年共计林权流转7273亩,推广合作造林、现有林合作经营的“场村共建、合作共赢”模式,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场村合作造林3440亩,制发林票219万元。
六是“享绿”,全力打造“静心泰宁”森林康养品牌,聘请专业机构高标准编制全县森林康养产业规划,围绕滨湖休闲等“四大板块”,重点开发健康养老、休闲游憩等康养产品,策划实施“牧心谷”等13个森林康养基地,目前已完成我县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并于2021年9月23日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印发实施。完善医疗保健康养,目前,金阳明星森林康养基地和文创森林康养基地以及境元、耕读李家二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均已开通医保报销系统,推出在森林康养基地疗养康复的业态产品。主动推介促交流,2021年6月“绿色康养?闽台融合”海峡两岸管理论坛在泰宁召开,泰宁县在会上就森林康养产业做典型经验交流,提出建设“全福游、有全福”品牌。推进康养品牌建设,推进“百园千道”生态产品共享工程建设工作。11月省林业局至我县开展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工作,杉城镇获省级森林康养小镇称号,文创森林康养基地获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