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砍伐大树超2株 需要征求意见
2021-12-31   作者:王金植   来源:泉州网

据泉州网12月30日讯 泉州全市城市树木保护暨园林绿化养护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加强泉州城市树木和园林绿化保护、监管措施,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部署今冬明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要点,解读《泉州市中心城区道路绿化管养考评方案》等。

市区树木移植砍伐审批权不再下放

会议要求,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从严审批、从严监管。对涉及迁移或砍伐城市树木的项目,要充分论证必要性和可行性,能避让的坚决避让,并在施工中采取严格保护措施。无法避让确需迁移砍伐的,必须充分征求专家、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审批的迁移砍伐行为要从严处罚。2010年7月1日市级将中心市区(鲤城、丰泽)区级养护管理的城市树木砍伐、移植审批事项下放区级,自2022年2月起收回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审批。中心城区统管区的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树木砍伐移植审批权限结合下一步中心市区“环卫+园林绿化养护”一体化逐步推进。

同一工程项目需砍伐大树超过2株,或移植大树超过10株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阶段进行专项论证,采取听证会、公示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经区级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审批。其余涉及树木修剪等的区级审批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备案。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老树见证一座城市的成长、变迁,承载着城市记忆、乡愁、故事,是城市文脉和景观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片区开发、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改造提升、城市水系治理和各类项目建设中,坚决杜绝侵绿、占绿、毁绿事件,严禁随意砍伐、迁移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树木及现状老树、大树(指胸径20cm以上落叶乔木和胸径15cm以上常绿乔木)等行为。

从严查处毁绿行为

各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加强日常巡查,有效整合力量组建专门的绿化巡查执法队伍,常态化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侵绿占绿毁绿及盗窃、损毁绿化设施等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维护城市园林绿化法规规章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此外,各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将指导严格执行乔灌木修剪技术规范,不得过度、超强度修剪。

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进一步畅通市民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信访等渠道受理市民涉绿投诉举报,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限组织核实、办理和查处,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市级受理渠道: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 http://csglj.quanzhou.gov.cn,微信公众号“城市瞭望”,以及投诉举报24小时热线:0595-22595110)。

同时,泉州将强化绿化树木和城市绿地“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管理,落实保护管理责任人制度。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将城市树木、绿地保护纳入“数字城管”网格化管理平台,常态化、快速高效发现、采集和处理涉绿信息,对违规迁移砍伐树木和破坏绿地等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各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要结合绿地日常养护考评,对损坏树木和侵占、破坏绿地等行为及时发现、分类处理,严格、限时督促责任单位(人)恢复原有绿化,对未能认定责任单位(人)的,明确由绿地、树木管护单位负责恢复。

责任编辑: 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