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近日,厦门市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府性融资担保面向本市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优先为贷款信用记录和有效抵质押品不足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提供担保增信,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扩大对高成长性、知识密集型企业的融资担保规模,加大对暂时遇到资金困难的商贸流通、居民生活服务、外贸、外资企业的担保支持力度,提高对产业链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的担保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