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在上杭县旧县镇兰田村看到,通过对村里的牛番湖小微水体进行清淤、水岸边坡整治、沿湖环境美化和水域保洁等一系列整治,昔日杂乱的水岸摇身一变,成了集观光、休闲、垂钓、娱乐为一体的生态湖泊。
这是上杭县开展小微水体治理的一个缩影。小微水体在农村曾长期处于缺乏监管状态,这类水体主要包括尚未纳入河湖长制体系管理,有汇水、输水、排水、蓄水功能,有一定水面面积,有持续存在状态的沟、渠、溪、塘、堰、库等。
“小微水体不仅有生态涵养价值,而且大多数在群众身边,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最为密切。”上杭县水利局局长、河长办主任李德林介绍,去年,上杭县对所有农村小微水体进行摸排,全面掌握小微水体数量、分布、权属及水环境污染源等情况,全县共有83处小微水体纳入管理。
在此基础上,该县探索创新管护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小微水体星级评定工作,从水质、外观、管理、功能、社会价值、治理修复和持续优化7个方面,对农村小微水体整治成效进行全面系统评价评定,评价结果分为无星、一至五星共6个等级。
“星级评定结果运用到各乡镇实施河湖长制年度成效中,对无星级进行全县通报,并挂牌督办整改;一星级要求限期整改;二星级针对存在不足,按照三星标准列入提升计划;五星级则进行通报表彰。”李德林说,评定分数形成台账建档,推动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去年6月,该县完成农村小微水体摸排、水质检测、污染溯源,建立问题清单、治理任务清单,依据水系水体实际情况设立县、乡(镇)、村三级河湖长及河道专管员,建成全面覆盖、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护体系。到11月,该县完成了第一批农村小微水体治理试点。
为推动小微水体长效治理机制建立,上杭还建立了农村小微水体河湖长组织体系,明确小微水体“一长一员”(河湖长、专管员),将小微水体列入河长、河道专管员的日常巡查内容。同时,积极发动“河小禹”“姜公”护河队、“党员河长”、“企业河长”等生态文明河湖健康志愿者队伍参与小微水体整治。该县还将小微水体管护列入村规民约内容,在农村形成群众共治共享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通过全县共同努力,我们超额完成了第一批小微水体整治试点工作,已完成整改小微水体65处,剩余13处正在整改,水体面貌及周边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李德林说,在全县83个参评的农村小微水体中,达到五星级的有6处、四星级9处、三星级55处、二星级13处,“小微水体的星级评定,打通了治水护水‘最后一公里’,畅通了河流‘毛细血管’,还农村一片水清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