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河长制”助力水清岸绿常相伴
2023-05-11   作者:雷朝良 许琰   来源:中国新闻网

今年4月,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南溪、豆士溪工作站政协委员河长参加水生生物资源损害修复放流活动,共放流种苗9800余尾。随后,河长们来到大洛集镇河段、官昌水库等地开展巡河,了解河段污染防治、水质提升等情况。

  这是沙县实施河长制共建美丽家园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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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委员河长带领学生巡河。 沙县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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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村级河长巡河归来。 陆辅春 摄

近年来,沙县区深入践行“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理念,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健全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新沙县。

  制度引领,让河长制有名有实

  一大早,沙县区富口镇白溪口村的村级河长黄辉打开手机软件,签到打卡、设定路线,开始一天的巡河,“每周两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守好家门口的河,这是咱分内的事。”

  沿着蜿蜒的河段前行,一边走一边仔细查看。“水质怎么样、岸上有没垃圾、有没乱排乱扔,方方面面都要注意,一旦发现问题,拍照上传,及时解决。”

  为激励村级河长更好履职,富口镇通过“聘、管、用”相结合方式,整合原有生态巡护队伍、水库巡查员、环保网格员三支队伍,优化薪资水平,增强专管员积极性。同时明确职责职能,强化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评,确保巡河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沙县区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出台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制度、乡级履职承诺、村级河长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明确工作路径、权责清单和处理时限,有效破解跨分管领域治水难问题。

  其中在全省率先划定《沙县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图》,制定实行《沙县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工作制度》,赋予流域河长调动部门主要领导、下发河长令、提请追责问责等“超常规”职权,让县级流域河长更好地履职。该制度入选“中国水利十大基层治水经验”之一。

  河湖有人管,更要管得好。“最近几年,我们每年都推出一项河长工作机制创新,还成立了社会监督工作站、民间河长委员会,带动更多群众加入爱河护河队伍。”沙县区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游素华说。

  眼下,在日渐完善的制度护航下,各级河长齐抓共管,责任层层落实,一条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逐步形成。

  生态执法,推动水环境日趋向好

  4月1日夜间,湖源乡派出所在日常巡逻时发现,在西洋村一块村集体农田里,有人使用电鱼机电泥鳅,派出所民警立马上前制止,并将当事人现场抓获,随后将案件移交生态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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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沙县生态综合执法进行时。 陈民生 摄

  经查,曹某系邻乡村民,因闲来无事便伙同朋友前来电泥鳅取乐。生态综合执法局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他以增殖放流的形式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以往这种案子由于地处偏远,我们根本没办法及时发现查处,现在有了派出所的配合,弥补了我们人员和地域上的不足。”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局长孙达说。

  2018年,沙县在全省率先以森林警察为主要力量成立生态执法局,从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一行政指挥,并赋予该局矿山环境保护、涉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七个方面73项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明晰权责,生态问题得到“一局统管”,破解“九龙治水”执法难题。

  在此基础上,去年沙县区创新构建“1+3+N”生态安全综合执法机制,整合区生态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等力量,通过同森林警察大队合署办公、统一接派警等方式,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互配合,实现接出警和生态防控一体化。

  同时依托大数据、信息共享等手段,对传统执法业务流程集约化再造,强化司法对接协作,实现各生态执法系统深度整合、数据资源智能应用、管理手段提档升级,打造多元化治理格局,实现统一指挥、协同高效的生态安全综合执法机制。

  委员河长,同心守护碧水清流

  找一个天气好的上午出发,沿着豆士溪段巡查,仔细查看河道水质、顺手捡拾岸边的垃圾、了解河道日常养护情况……沙县区委员河长、世颖汽车培训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世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履职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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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委员河长带领学生巡河。 沙县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陈世颖是沙县区聘任的第二届委员河长,主要负责豆士溪霞村段、溪源村段。担任委员河长一年多来,共开展巡河165次,巡河公里数达到了244公里,发现搜集问题66个,均得到落实反馈。

  “现在巡河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除了到负责河段巡河,周末我就和家人一起到附近河边走走,有时还组织公司教练员、学员一起加入,大家的热情都很高。”陈世颖介绍。

  除了对河湖环境的实时巡查,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问题外,委员河长还会根据自己的专业特性,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来自畜牧水产中心的委员河长詹祖焜,平时常到各大种植基地,指导农户做好化肥和农药减量化、农药瓶回收等,做好资源化利用,减少排放压力。

  2020年8月以来,三明市在全省率先选聘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积极拓展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新载体。

  沙县区先行先试,不断创新政协委员河长履职办法。通过制定“六个一”政协委员河长履职内容,让委员河长履职有章可循;在全省率先成立委员河长“一室三站”,为政协委员河长巡河问水提供指导、协调和服务;同时委任企业河长,让企业由内向外自觉护河,发动全社会力量凝聚治河之力,共护一方绿水青山。

  截至目前,沙县全区委员河长共巡河4170次,组织集体巡河10次,发现各类河湖问题830件,参加增殖放流活动6次,参与部门联合执法5次,反映社情民意32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7次,形成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林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