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我省发布系列政策措施,对于民营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只要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必将激活我国经济发展。”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教授、海西财政与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潘长风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是平等对待所有企业,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和改善市场环境,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回升向好爬坡过坎的关键时刻,民营企业发展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潘长风说,相关政策措施强调了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改善,强调了信用环境建设,强调了创新金融支持,这有利于为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要如何创新金融支持,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潘长风认为,第一,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培育辅导力度,优先给予金融支持。大力拓展首贷客户,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拓宽服务覆盖面,力争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增速不低于平均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当年实际新拓展的小微企业(即首贷户)客户数不低于上年;深入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设,深化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切实发挥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金融培育、银企融资的支撑作用。
第二,要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等多种方式质押融资。鼓励发展金融租赁业,满足民营企业购置设备和固定资产资金需求,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
第三,要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技术创新。加大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加快数字金融建设,服务民营经济;同时,加强对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营业网点要逐步向工业园区、乡镇社区延伸覆盖。
第四,要强化对民营企业的税收扶持。逐项梳理并公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支持;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咨询,明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和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能够及时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