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2023-09-15   作者: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14日,福建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和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的相关情况。

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8430件,其中,清算案件6754件,重整案件247件,和解案件72件。高效审结一批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破产重整案,安溪铁观音、实达集团破产重整案分别入选全国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和全省十大法治事件。近五年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208天,同比下降729天。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对无产可破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审理周期在90天以内的案件占47.76%,有效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依法接管破产企业财产、管理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是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其履职能力直接决定破产案件处理的成效,直接关系破产企业的命运和发展。我省法院始终积极引导管理人队伍行业自律建设和能力提升,截至2022年6月,全省九地市均已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为进一步提升福建破产管理水平,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已于7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8月28日正式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我省九地市的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发起设立,由入选福建高院及各地市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从事破产业务的自然人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地域性。协会会员由入册福建法院的破产管理人组成,各地市管理人协会均为理事会员,协会由福建高院业务指导及管理,致力于服务我省企业强制清算和破产工作。二是专业性。协会会员均由法律、会计、金融等领域的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担任,具有必要的破产管理经验,人员结构和业务范围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三是非营利性。协会作为社会团体,依法从事维护会员权益、行业自律管理、服务破产企业、宣传破产法治等非营利性事务。

福建省高院副院长苏建平介绍,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福建破产审判和破产事业发展的重要法治成果,标志着我省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业务迈上新台阶,进一步走向职业化、标准化、法治化。协会将成为全省破产业务重要交流平台,为管理人与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架设起沟通桥梁,对于提升我省破产管理人队伍职业素养、促进破产管理行业规范发展、推动法院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案件、更好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林先昌)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