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晋江流域“清源法屏”保障机制联席会议在永春呈祥乡召开,听取了永春县法院“司法赋能幸福河湖建设”的重要经验介绍;与会的7个县(市、区)基层法院还就加强流域司法保护经验进行深入交流,积极构建协调有序、协同高效、协作创新的晋江流域司法保护新格局。
近年来,永春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延伸生态司法服务,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桃溪流域司法保护,在晋江流域源头织密织牢了桃溪生态治理保护网。如发挥驻县河长办“法官工作室”作用,及时构建司法“嵌入式”桃溪流域协同保护机制;创新“多层修复、立体保护、全面覆盖”治水司法理念,推动河长制与生态司法有机融合,压实“河长+法官”协作机制,为全域治水提供有力的法院支撑。
为确保司法助力落实落细,永春县法院还与县河长办、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检察院等部门,建立了联合巡护、河湖“清四乱”督导、联席会议等长效机制,全方位、全流域、全过程为桃溪流域及周边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和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在具体巡查督导过程中,该法院着重从排查涉水纠纷和隐患入手,大胆探索“污染人修复+政府部门监管+法检联合监督”的生态综合治理路径,把实现桃溪流域“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作为共同奋斗的目标,将涉河涉水矛盾和纠纷遏制化解在苗头,更有力有效发挥司法助推桃溪流域幸福河湖建设。仅今年来就联合开展流域巡查、河湖“清四乱”督导专项行动5次,发出司法预警6次,靠前提示水域环境污染法律风险,进而实现连续五年涉水零诉讼。
此外,在永春河长制主题公园和桃溪国家湿地公园,永春县法院还增设水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传专区,向周边群众和广大游客进行水法普及;联合县河长办、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水生态司法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入社区、入企业、入学校开设普法小课堂、发放宣传手册、倡议书、结合典型案例解答等各种形式,努力营造“全域治水、全民共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永春县法院、永春县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