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县建设
2024-03-14   作者:张辉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出台《福建省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5年)》,提出支持一批试点县积极探索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制、路径、方法,培育形成一批庭院经济重点村和示范户。到2025年底,全省力争培育200个以上庭院经济重点村、6000户以上庭院经济示范户,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庭院经济。

试点县建设以38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为重点,兼顾脱贫人口较多的县(市、区)。各试点县要因地制宜确定一批庭院经济重点村予以推进,优先选择产业基础优、人居环境好、基层班子强的村。同时,重点支持开展整村推进试点(每个村集中连片扶持30户以上示范户),统筹兼顾其他联农带农服务面广、促进增收效果好的庭院经济项目村。

根据方案,每个示范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且不得超过该户发展庭院经济的投资额;带动示范户10户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带动一户可获得不超过5000元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其到户投入(工资、物料等投入),每个经营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近年来,我省大力支持广大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利用住宅院落等可利用空间,(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发展庭院种养、手工、休闲旅游、电商经济、小型服务业等形式多样的庭院经济。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便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导农村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庭院经济模式,促进“美丽建设”向“美丽经济”延伸。其中,漳州市芗城区首创移动智慧菇房模式,采取“企业+农户”方式,由企业统一提供菌包,农户在房前屋后、闲置用地建设可移动的集装箱菇房。得益于此,企业菌菇生产由原来的一年两茬提高到50茬左右,农户一间菇房每年可增收7.8万元。

去年全省共支持600多个建制村、1万余户示范户发展庭院经济,其中脱贫户与监测对象2000多户,户均年增收1.4万元以上。(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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