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光泽:非法牟利 贩卖精神药品
2024-03-29   作者:李海涛 林靖莹   来源:闽北日报

近日,南平市光泽县检察院对一起通过网络非法出售精神药品的贩卖毒品案提起公诉,法院经一审审理,判处犯罪嫌疑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黄某因患有失眠、抑郁症、焦虑症,会定期到医疗机构开具劳拉西泮片、佐匹克隆片等药物治疗。2023年1月至2月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黄某萌生在网上出售精神药品的念头,于是便在百度贴吧上发布出售精神药品广告,明知购买者系吸毒人员,仍先后3次将其从医院开出原本自用的劳拉西泮片、佐匹克隆片合计以960元出售给对方。

劳拉西泮、佐匹克隆均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类精神药品,与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不同,该类精神药品通常具有双重属性,既可以在医疗过程中用于治疗患者发挥疗效作用,又可以被吸毒人员作为替代毒品用于吸食。黄某明知劳拉西泮、佐匹克隆系国家管制精神药品,以牟利为目的向吸毒人员出售上述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多次贩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法律责任,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徐辰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