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禁柴改燃主体。确定了濉溪、溪口、均口、里心、伊家、溪源等6个乡(镇)9个行政村22个村民小组907户为禁柴改燃对象;二是明确补助标准。对试点村农户完成燃柴灶改造的,按500元/户发放燃具补助;禁柴改燃补助按80元/户/月(4人以下,含4人)的标准发放,超过4人的农户每增加1人加发20元/月;三是明确补助时间。确定了禁柴改燃补助时间为3年,即从2017年7月起,经验收合格后发放,每季度发放一次;四是明确奖惩机制。对于擅自启封使用燃柴灶农户,追回已发放的禁柴改燃补助;发现禁柴改燃试点村民砍伐薪柴的,由县林业执法部门从重处理;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目前全县已完成禁柴改燃签订承诺书70%,完成改灶112户,完成薪材清理312户。各试点乡(镇)、村禁柴改燃工作正有序推进,部分试点村正在进行验收,其中濉溪镇已完成验收10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