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清流县副县长邹卫东带领县林业局、县农信社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嵩口、沙芜、赖坊等乡(镇)调研“福林贷”推进工作情况。邹副县长先后听取各乡(镇)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 “福林贷”推进工作进展。针对本次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邹副县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团结协作、群策群力,做好政策宣传,要对试点村进行分组驻村走访工作,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从全方面多角度的进行宣传。二是创新实施方案。针对没有分林到户,又有贷款需求的林农,农信社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创新实施方案,联户经营山场的贷款人通过签订承诺书、协议书,明晰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使之规范化和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加快工作进度。确定林改比较到位、产业基础较好、需求旺的村作为试点工作,力争8月底完成试点村放贷任务,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好经验总结与典型示范工作。四是做好风险防控。在保证完成“福林贷”任务基础上,要把好质量关,建立风险联动机制,增强合作社与银行、政府沟通,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严控“不良贷”风险,确保“福林贷”工作可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