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是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经过2年多的改革实践,建立和完善了林业金融支持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创新推出林改金融新产品。及时推出“花卉贷”、“林好贷”、“林易贷”等林改金融新产品。“花卉贷”总数达到2130万元,“林好贷”达到8324万元,“林易贷”达到1521万元。县林业局与邮储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年计划投放各类贷款1亿元以上。二是不断探索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登记服务。在全市率先出台《永春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登记暂行规定》,全县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72宗地,面积28220亩,抵押贷款额度9621.5万元。三是开展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赋予抵押贷款和融资的权能。率先开展非规划林地确权发证,按照确权-颁证-放活-融资-流转的步骤,把面临抛荒的偏远山区的坡耕地、近年来又被农林企业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流转承包用于种植花卉苗木等“不农不林”的“黑户口”土地盘活,在符合国家有关土地政策的框架内发给林权证,赋予抵押贷款、融资的权能,全县这类土地有3.5万亩,解决了林农、林企生产融资难题。四是搭建完善林业金融服务平台。成立永春县永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永春县现代林业建设提供林权流转交易、收储、融资等功能,降低了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风险。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林权交易无偿提供服务平台、担保、收储、评估、登记“五位一体”服务。至今,共办理林权流转510宗、面积6061.6公顷,流转总值达93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