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出台林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2017-10-19   作者:   来源:省林业执法总队

 推行随机抽查是深化林业“放管服”体制改革、创建新型林业监管制度、营造公平高效执法环境的重大举措。近日省林业厅出台了《福建省林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细则》共25条,对林业随机抽查工作进行全面规范。一是随机抽查事项实行全覆盖,包括林业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资源保护管理的监督检查、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二是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采用随机抽取方式,检查对象抽取比例不低于5%,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以县(市、区)或者乡镇为区域,按区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方式;三是执法检查人员由检查组长、职能机构人员、执法机构人员组成,并指派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实行执法检查人员与技术支持人员相结合;四是检查重点确定为近1年以来发生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违法线索的,应当延伸检查或者扩大检查范围;五是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应当依法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同时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纠错机制,切实维护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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