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再增5个省级森林城市
2017-12-27   作者: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继今年5月福清、连江、罗源、闽清4个市(县)被评为“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之后,经考评验收合格,日前,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授予仙游、顺昌、邵武、松溪、连城5个市(县)“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荣誉称号。

我省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省已有6个设区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已有64个市(县、区)正式提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创建申请,其中已表彰8批共43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十三五”末,全省有望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全覆盖,基本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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