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出台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实施意见
2018-03-28   作者:   来源:闽南日报

为了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促进漳州市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日前,漳州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培育壮大主体、加快转型升级、完善保障措施等三大方面提出十三条举措和具体目标任务,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夯实产业基础。

培育产业发展示范园区

根据《意见》,漳州市将充分发挥区域和资源优势,积极整合现有粮食生产、加工、物流、仓储、销售以及科技等资源,支持建设市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多渠道统筹开发利用现有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用途,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粮食产后服务,为加工企业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互联网+粮食”经营模式提供交割仓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粮食配送服务,推动全市粮油产业集聚发展。

同时,漳州市将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化经营能力和产业经济发展活力;并积极扶持民营粮食企业发展,通过加大民营企业帮扶力度、认定和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等多种方式,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此外,在加快引粮入漳重要物流节点(港口)建设、完善漳州港粮食物流园区设施设备、提升粮食接卸中转能力的同时,漳州市还将以省浦口粮食批发市场、粮食加工企业、粮食贸易企业等为依托,改造和建设一批区域性骨干粮油应急配送中心,并根据市场布局需要,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地区改造和建设一批成品粮低温储备库,支持进口粮食指定口岸及港口防疫能力建设,为我市粮食产业发展提供健全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

推广“网上粮店”新业态

《意见》要求,我市要大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通过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开发绿色优质健康的粮油新产品、推动地方特色粮油食品产业化、发展安全环保饲料产品等多种举措,不断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推进绿色优质粮食产业体系建设,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同时,我市将大力促进主食产业化发展,支持推进米面、玉米、杂粮及薯类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积极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作坊置换+联合发展”等新模式,并加快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鼓励支持粮食企业探索多途径实现粮油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进一步提高我市粮食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

此外,漳州市还将借力“互联网+粮食”行动,积极发展粮食电子商务,推广“网上粮店”等新型粮食零售业,不断完善市粮食教育基地建设,鼓励发展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并通过引入智能机器人和物联网技术、开展粮食智能工厂智能仓储等应用示范,加快推动粮油机械制造自主创新,实现粮食产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实行优惠地价电价

为了确保《意见》能够顺利有效实施,漳州市还将从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健全金融保险支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保障举措。根据《意见》,漳州市将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我省鼓励发展、列入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优惠的地价政策,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同时,漳州市将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增强企业融资功能,并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

财政方面,漳州市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可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并享受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

此外,漳州市还将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并积极开展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保险服务,合力促进漳州市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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