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林业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通知》(闽林文〔2018〕62号),决定2018年4-11月在全省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专门成立了以谢再钟副厅长为组长,唐忠副巡视员为副组长,厅有关处室局站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福建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通知明确了以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营造诚实守信、依法从业的良好氛围,强化种苗管理队伍,提升执法能力和种苗质量为目标,确定了完善法规标准、广泛宣传发动、专项执法检查、种苗质量抽查、良种基地考核、双随机抽查等方面的活动内容,提出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活动总结三个阶段的具体要求。通知强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制度、规范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震慑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