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让“阳光”普照扶贫领域
2018-07-26   来源:三明日报

“现在的政策真是好,不用出工出力就有分红,去年我就领了600元,光伏项目建设时,我还通过务工赚了1200元。平时我也有时间管理竹山、稻田、鱼塘,日子越过越好了。”7月19日,泰宁县大田乡料坊村贫困户余功发和分享了他的喜悦。

2017年5月,料坊村的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在一组航拍镜头中可以看到,料坊村村部房顶上的光伏电池板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耀眼。该项目总投资32.4万元,自并网发电以来已收益近6万元,一半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半用于村里的公益事业。

为带动全乡贫困户脱贫致富,大田乡积极争取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专项资金、“春风工程”项目资金和扶贫项目资金共计236万元,整乡推进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全乡7个村相继入股。5月,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预计年发电量约34万度,年收益达28万元,在大力推动4个村村财增收的同时,可带动全乡126户贫困户372人脱贫致富。

在泰宁,利用光伏发电吸纳贫困户入股,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乡镇不在少数。那么,如何监督扶贫政策落到实处?泰宁县纪委监委将监督工作与“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所有行政村的财务收支、扶贫救济、政策法规等内容的公示制度,不隐瞒、不疏漏,让村务公开栏成为宣传政策、公开财务和了解村务的宣传平台。

“现在,我们可以在公告栏里清楚地看到享受的政策有哪些,分红收益是多少,日子真的是一天比一天好了。”贫困户廖天生感叹道。

同时,泰宁县纪委监委严格要求开展“住百村、促廉洁”行动,通过下乡接访、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逐一督查,有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管理权,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我们不仅要让贫困户对扶贫政策、分红收益等情况了解得清清楚楚,更要监督、核实相关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措施以及乡村两级干部责任落实情况,精准监督、严肃执纪,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泰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