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慈善总会将为扶贫开发重点村开展网络众筹救助
2018-07-26   来源:福建省慈善总会

近日,省慈善总会遵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确定与驻村书记一道,力尽所能为重点帮扶村做点实事,助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省慈善总会是政府部门主管并具有公募资格的社会公益组织,主要职责是扶贫济困为民办实事,为政府分忧解难。“福建省慈善总会”信息平台是福建省慈善总会为服务社会、帮助困难群体的开放式平台,在发布公益慈善新闻、政策法规等信息的同时,肩负着为社会困难群体发布筹款信息。

驻村书记驻扎在重点帮扶村,直接面对一些特困群众,深知他们的困境和需求,故请驻村书记协助筛选本村最需社会资助的困难人员,并帮他们填报申请求助有关材料,由省慈善总会负责在“福建省慈善总会”信息平台开展微信众筹,所得款项直接汇入救助人银行帐户,方法简便快捷。

“福建省慈善总会”信息平台筹款项目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求助或发起人须对其提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筹款范围主要针对村(社区)低保和困难户的生活辅助、大病救助、灾难救助、助学、助残、安老抚幼等困难个人或家庭发起筹款。

二、求助者或发起人务必提交如下材料:

1、求助人本人(也可委托他人代写)简要概述家庭经济状况,是何原因造成目前困难(字数在400-600之间),自报求助额度;

2、村(社区)居委会证明(证明材料说明经济困难情况,并加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3、被救助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救助人没有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4、疾病证明(如果是大病救助或因病返贫,需要医院开具疾病证明材料,并加盖医院公章);

5、图片:被救助人因贫困等原因发起救助筹款的,需提供生活环境照片、家庭成员照片。救助人因大病发起筹款,需要提供治疗中的照片3-5张;

6、被救助人银行卡号、开户行、收款人名字。收款人不是被救助人本人的,需要有被救助人与收款人的关系证明;

7、联系电话(被救助人与监护人、或发起人联系电话)。

三、以上材料如用电子版,可发至平台邮箱:ptck666@163. com。要求图片(照片)清晰、文字字迹清楚。平台服务电话:0591-87875433、87860322。

如用纸质材料可邮寄至平台服务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31号福建省慈善总会,王郁青收,(0591-87433175)。

此项工作总协调:省总会秘书长温崇海0591-87431975

网络平台总负责:海峽社会组织研究院院长郑桂秀0591——87860322、87875433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