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露头就打!南平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进行中
2018-09-19   来源:南平市水利局

为依法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滥开滥采河道砂石行为,从9月到12月,南平市政府组织水利、公安、交通、国土、住建、物价等六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从审批开采、运输流通和生产使用三个环节,依法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乱象,保护河流生态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

  1. 查合法砂源开采管理。

  对经批准许可的采砂点开展全面排查,对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户,检查采砂作业是否符合定采砂数量、定作业时间、定作业地点、定作业范围的“四定”要求。查各砂场经营单位或个人是否建立河砂来源及销售台账。

  2. 查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对未办理河道采砂行政许可证的采砂船一律停止作业,并下发整改书;对未按要求整改的采砂场,强制拆卸机械设备,严厉查处违法人员。各级河(段)长组织加强河道巡查,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3. 查非法采砂运砂船舶、车辆。

  对河道采砂船舶的登记证书、检验证书和船员的适任证书“三证”是否齐全进行排查;全面检查水上运输河砂船舶、停靠港口码头的船舶和陆上的运输河砂车辆、停靠港口码头运输河砂车辆是否持有水利部门核发的有效准运单,一旦发现无证运输的,立即给予查扣。

  4. 查堆砂码头。

  清查经批准的合法堆砂场,查堆放点是否符合河道采砂规划要求,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清理整顿未经审批非法经营的堆砂场,全面治理乱堆放、乱侵占、乱经营、乱买卖的“四乱”现象,严厉打击占用河道和岸上占用土地乱堆砂和堆砂对耕地造成破坏的违法违规行为。

  5. 查建设项目河砂来源。

  核查合法经营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所用河砂的进场检测和使用台账(来源和用量)情况。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河道非法采砂涉黑涉恶行为的,及时将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专项行动部门分工

  水利部门:

  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对所有采砂点开展全面排查,对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户检查采砂作业是否符合“四定”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无证采砂、超期超量超范围违规采砂依法依规实行行政处罚,取缔非法采砂点。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非法采砂涉黑涉恶行为线索,做好涉刑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清查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堆砂场,督促各采砂户和砂场经营单位或个人建立河砂去向、来源及销售台账。

  公安部门:

  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加大河砂运输途经道路的巡逻力度,依法打击河道采砂经营活动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查办妨害行政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法立案打击查处非法采砂犯罪案件。

  交通部门:

  负责检查采砂船舶和船员“三证”是否齐全,配合水利部门检查水上的运砂船舶和停靠港口码头的运砂船舶是否持有有效准运单。依法查处采砂船、运砂船违反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

  国土资源部门:

  负责对水利部门移交的非法采砂、堆砂对耕地造成破坏情况的核查,依法查处非法采砂、堆砂对耕地造成破坏的行为,配合清理非法占用岸上土地无合法手续的堆砂场。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加强对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河砂的进场检测和使用台账情况。

  价格主管部门:

  协助做好涉刑案件中河砂市场价格认定。

  市政府要求

     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提升政治站位,把该项工作做为当前贯彻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水利牵头、齐抓共管”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强化部门配合,加强宣传发动,并充分发挥各级河长的引领作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