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水土保持监督站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形成监督检查常态化、整改措施具体化、依法管理规范化的一系列工作制度,采取现场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负责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等多种手段,有效控制和减少辖区内生产建设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违法案件的发生。
2018年9月20日在日常检查旅游区天柱山大桥建设过程中,发现在马洋溪左岸桥头高陡边坡的护坡挡墙、植物护坡、裸露表层土壤保护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潜在水土流失现象。针对这一情况,长泰水土保持监督站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立即采取措施建设护坡挡墙、植物护坡和裸露表层土壤尽快覆盖,减轻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危害。
9月21日,建设单位根据整改通知的意见,详细制定整改方案报长泰水土保持监督站备案,在组织整改措施实施过程中,长泰水土保持监督站及时到场给予技术指导。11月13日长泰水土保持监督站对该项目整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建设单位根据整改方案,完成护坡挡墙砌筑580m3,采取二、三级削坡降级,灌木、草组合进行坡面绿化18000m2,采用可降解的塑料薄膜覆盖裸露表土6200m2,累计完成投资70万元,施工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有效遏制住了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减轻坡面泥沙、渣土(石)流入马洋溪的危害,取得了显著的生态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