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驻村第一书记考核评价机制,激发驻村第一书记干事创业热情,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深入实施,近日,省委组织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就做好2018年度第五批驻村第一书记考核有关工作作出安排。
考核时间
驻村第一书记的年度考核与所在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一同安排,领队的年度考核与所在设区市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一同安排。考核工作一般在2019年1月底前完成。
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中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省委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驻村第一书记和领队的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驻村第一书记重点考核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实绩,领队重点考核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的情况。
具体要求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实施。驻村第一书记的考核由选派单位和驻点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共同负责,相关领队参与:领队参加兼职单位的年度考核,由选派单位和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共同负责。驻村第一书记和领队的考核结果报送设区市委组织部备案。省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领队的考核结果同时报送省委组织部备案。
驻村第一书记、领队年度考核的优秀等次比例按驻村第一书记总数的30%单列安排,不占用选派单位的指标。考核结果作为驻村第一书记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第一书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符合条件的,注重优先选拔使用。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