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小微水体纳入湖长制管理范畴
2019-02-25   作者:龚佳 王汉阳   来源:中国水利报

福建省厦门市近日印发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全市的湖泊、水库、山塘、池塘等所有水域,纳入湖长制管理范畴,依托湖长制进一步加强对小微水体的管理保护。

  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康永滨介绍,把全市所有的小微水体,包括小(2)型以下的塘坝,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的工作内容,总体目标就是按照水功能区划,逐步使这些水体水质全部达标。

  方案明确,要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据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主要湖泊生态保护蓝线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今后将依托湖长制,优先保护湖泊及其生态缓冲带,进一步维护湖泊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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