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水利局按照省水利厅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通知》明确了检查内容、方式和范围,要求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于3月—11月间,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印发监督检查整改意见,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监督检查档案。
《通知》要求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本区域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充分应用“天地一体化”监管等新技术,实现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特别要加强对“天地一体化”监管中发现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合规扰动图斑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同时,要及时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情况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中。
《通知》强调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等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反映监督检查活动的情况,及时宣扬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披露重大违法行为,致力于提高监督检查的效果,依法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职责、有效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努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