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出台六条措施加快发展文旅产业
2019-05-15   作者:戴敏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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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10亿元、影视投资基金2亿元;对新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港澳台游客参观游览龙岩境内A级旅游景区,凭有效证件给予景区门票免费;支持冠豸山机场培育航线,进行航班补贴……日前,龙岩市出台“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六条政策措施”,以发挥文化旅游产业在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实现龙岩文化旅游康养千亿元级产业目标。

在支持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方面,设立龙岩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10亿元、影视投资基金2亿元。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按市场化运作模式,投资文化旅游项目。

对当年度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文化旅游项目,经审核认定后,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每个项目贷款贴息额度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在文化旅游项目用地保障上,对推动龙岩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或具有重大公共服务功能的国家、省、市重大标志性文化旅游项目,经“一事一议”给予项目资金、公共配套资金、用地优惠等方面的支持。

在扶持文化旅游景区建设方面,对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并新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支持发展全域旅游,对获得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称号的县(市、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针对龙岩冠豸山机场落地并在龙岩境内游览A级景区的游客给予门票5折优惠,港澳台游客参观游览龙岩境内A级旅游景区,凭有效证件给予景区门票免费。

对新评定为省级四星级以上乡村旅游村、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对新评定为省级金牌旅游村、观光工厂、体育旅游休闲基地、养生旅游休闲基地、露营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支持本市旅行社、酒店业发展方面,龙岩本地旅行社由国内社晋升为出境组团社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支持文化旅游宣传营销方面,建立全市文化旅游统一宣传营销机制。培育文化创意产业,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被国家部委、省级部门认定为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被国家部委、省级部门认定为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

允许艺术馆、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或企业依托馆藏文物等文化遗产,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弘扬龙岩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文化。

主要在龙岩市内取景拍摄的原创影视作品,获得国家级大奖的,每部给予出品方奖励50万元;获得福建省“百花文艺奖”的,每部给予出品方奖励20万元。龙岩市出品且80%以上在龙岩市辖区内取景拍摄的电视剧,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最高奖励200万元。

责任编辑: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