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农村股份合作制唤醒沉睡资产
2019-06-12   作者:丁南 武艳杰   来源:中国改革报

福建晋江以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和股份权能实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62.68亿元农村集体资产,走出一条乡村振兴的“晋江经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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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福建东南沿海的晋江市,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城市,综合经济实力连续25年位居全省县域之首,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连续16届保持全国第5-7位,创造了闻名全国的“晋江模式”“晋江经验”。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20个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名单中,晋江市成为福建省唯一一个入选县。

作为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四大模式”的探索者之一,晋江市创新以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和股份权能实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最大限度激发农村发展的活力和动力。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激活了62.68亿元的农村集体资产,唤醒了“沉睡”的资源,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保障了农民财产权益,走出了一条乡村振兴的“晋江经验”之路。


集体经济的“阳光模式”


位于晋江市繁华商业街区的青阳街道阳光社区,环境优美,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居民福利保障走在福建全省前列。在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办事大厅,开设有法律咨询、港澳旅游再签申请服务、城建经济服务、劳动保障服务、文书工作服务、卫计管理服务等多个窗口,为辖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每个月5日,是社区老人的福利日,男性60周岁、女性58周岁以上老人都可领取600元生活补贴。除了老人生活津贴外,我们还实行社区居民免费参加新农合、社区幼儿免费入托;居民每年可从社区及小组两级收入中分红8000元以上……”阳光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庄丘霖告诉中国改革报、改革网。

开创集体经济“阳光模式”的阳光社区,可谓“晋江经验”传承发展的生动案例,福建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即落户于此。2017年6月29日,新成立的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成为阳光社区集体经济运营管理的合法主体,标志着晋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一步。

早在2008年,阳光社区就启动集体资产股份改制工作,在晋江率先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招商引资、土地折价入股以及租赁的方式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最终完成全省首个股份经济联合社挂牌。

近年来,阳光社区为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探索“市场化运作”路径,先后成立村集体经联社、村级投资公司,自营4家集体公司、入股5家合资企业,建成集体物业4万多平方米,村财年收入达2500多万元,走出了一条从支付土地租金、资本分红到保障民主民生、建设和谐社区并重的事业发展模式。阳光社区从一个不起眼的城区乡村蜕变成为现代化的城市社区,社区百姓也从农民变“股民”的过程中享受到了集体经济改革的红利。


改革唤醒沉睡的资源


在中了解到,除了阳光社区,近年来晋江在全市395个村(社区)中有针对性地选出36个开展股份合作制试点,目前已成为“晋江经验”在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位于晋江新城区池店镇桥南社区的华洲村、大洲村,属整村拆迁、就地城镇化的“村转社区”典范,分别于2017年5月和12月份成立了股份经济联合社,承载原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在股份合作改革中,华洲村对村民的股权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大洲村则按照约定俗成和历史现实,实行每10年调整一次的动态管理,有效解决了长达10多年的集体资产权属和股份量化的难题,也为在实施城市拆迁改造的农村组建新型社区积累了经验。

而晋江市龙湖镇埔锦村倒石埔自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453名村民“股东”,则在今年春节领到了各自的年终红包。去年7月18日,倒石埔自然村通过股份化改造成立了福建全省首个以自然村为单位的经联社。结合征迁,由经联社统一管理闲置和回拨的土地,集中发展建设80亩集体土地、2.5万平方米集体物业,全村453名成员,按每人至少10股配置,每人每年可实现分红1000元。

金井镇围头村是晋江市最早成立村级经联社的村(社区)之一,全村主要从事水产养殖和旅游等行业。2018年5月16日,晋江市在围头村启动农村集体经济股权质押贷款,发放了全省首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融资贷款。作为滨海休闲渔村的围头村,通过集约化管理盘活近300亩闲置土地用于景区建设和店面租赁,成功创建国家3A级景区,年接待游客150万人次,每年实现村财300多万元。

通过赋权活能,晋江市探索完善群众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实现,保障股权占有权、收益权、继承权,以户为单位向成员出具量化股权的股权证书,作为成员持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同时,激活农村集体土地、集体资产、农房、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等“沉睡资产”,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融资试点,首批试点授信集体经济组织4亿元“农股贷”,发放个人股权质押18笔325万元,将群众手中沉睡的“股权”转化为可支配的资金。



把红利“装进”农民腰包



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排头兵,2017年6月份以来,晋江在改革实践中创造了多个“全省首个”:不仅颁发了全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还放了全省首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融资贷款,成立了全省首个以自然村为单位的经联社……探索形成了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经分离”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管理权,改革工作得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广泛拥护。

2018年,晋江全市有383个村社分类开展股份合作制、成员界定等改革工作,截至当年12月底,全市有经营性资产的197个村社,全部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3万人,完成股权设置412.51万股,量化资产30.58亿元。暂时没有经营性资产的186个村社,也全部完成了成员界定工作,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1.63万人。

“晋江的做法是不搞‘一刀切’,‘一村一策’分类开展改革,主要把好成员界定关、清产核资关、股权设置关、股权管理关、组织架构关等五大关口。”据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友加介绍,在分类开展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中,晋江全市已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94.63万人,清查各村(社区)资产家底62.68亿元,探索“市场化运作、股份化改造、集约化管理、规模化经营”等四条改革路径,对股权进行“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动静结合”管理,激发了农村经济组织的内生动力。

在改革中,晋江市充分发挥集体产权制度推动农村经济繁荣的带动效应,三年来累计投入7.54亿元,打造各级“美丽乡村”70个,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有效消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累计引导超过15万农民就地转化为市民,践行了“城市反哺农村”的承诺。

得益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晋江全市村级集体资产由改革前的59.41亿元增长至62.68亿元,村均村财收入由57.71万元增加至73.34万元,村财收入超百万的村(社区)从38个增加至56个。2018年年底,全市全面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73元,其中分红型财产性收入891元,改革红利直接“装进”农民腰包。

责任编辑:方芳